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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DSM分类中的人格障碍及其探讨-杭州萧山心理咨询为你呈现时间:2022-06-07 在2011年改版的心理咨询师“圣经”,DSM手册中,美国APA协会在基于DSM IV上对于人格障碍分类做了一些调整和改变。 在DSM V中,人格障碍(personality disorder)有其单独的分类。人格障碍的主要特征表现为自我和人际关系。咨询师在诊断来访者为人格障碍之前时,必须依据以下几个准则: A. 来访者的自我人格和人际关系有显著缺失处。 B. 有一个或以上显著的人格特征。 C. 人格上的缺失和人格特征在长时间和不同场合下趋于稳定。 D. 人格缺失和人格特征在其社会文化环境下及其成长过程中不被评判为符合大众标准。 E. 人格缺失和人格特征的表现不是由于单一药物以及物质作用。 在DSM V中,人格障碍被定义为“适应性失败”(adaptive failure)。这样的定义更符合现代人的价值观。每个人都有独一无二的性格,而只有在这种性格导致了不利于你本人或你周围的人的结果上,我们才会定义这种性格为人格障碍。 比起DSM IV中的十类人格障碍,DSM V中的人格障碍被浓缩为五大类:反社会型,回避型,边缘型,强迫型和分裂型。人格障碍的起因和童年经历,家庭教育方式以及社会阶层影响密切相关,在一定程度上也和遗传信息挂钩。此外,人格障碍大多数情况下处于一个持久状态且很难依靠短时间的心理治疗治愈。而目前的心理治疗大多专注于解决人格障碍来访者所遇到的现实问题,建立咨询师和来访者良好的信任关系。在解决问题的过程中慢慢建立自我的完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