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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作取向治疗:倾听与回应-绍兴诸暨心理咨询为你呈现时间:2022-06-02 你听我说。 你完全听进去我说的话。 我真正希望的是有人倾听我。 案主说他们希望被倾听且被听见。在我跟案主进行有关治疗经验及其是否有用的大多数对话中,治疗失败最常见的因素是没有被倾听或被听见。但什么是倾听?什么又是听见呢? 倾听是心理治疗一个重要的面向,许多文献已经讨论这个主题,以至于再写一些关于倾听的文章可能显得很天真。倾听的概念当初由弗洛伊德提出,但直到20世纪50年代之前,它鲜少被人们谈论,但与它相关的同理心则受到注意(Jackson,1992,p1626-1627)。在心理治疗中,重要性仅次于观察的倾听,主要角色向来是获得理解的形式,获取临床上的知识。大体而言,倾听一直是一种消极的立场或过程。换句话说,积极的部分发生于倾听者的理智中,因为倾听者将所听到的内容默默地理由头绪并加以理解。这种看法认为,若治疗师能够成为优秀的倾听者——一个具有同理心、全神贯注的倾听者,或者,如同Reik(1951)所认为的,能够拥有“第三只耳朵”的话,那么这样的倾听方式就能够引导我们去发现和理解超越或潜藏在案主实际话语以外的(如,案主未曾察觉或加以保留的部分)感情、想法与意义。这种通过具备治疗师耳朵的特殊倾听方式会引导介入。这几乎可以说谈话疗愈与治疗的倾听是分开的,它是一种按部就班的过程。 相反的,我把倾听和听见想成是彼此关联、积极且共同的过程。我将倾听写上 义为全神贯注、互动、响应,且深度理解案主的故事与故事被认定的重要性。尽管述说故事的过程包括了叙述者与倾听者,但它远比一个人在说故事,而另一个人聆听要好来得复杂。它包括了听见,赖文(1992)将之定义为“理解协商的过程”(p.48),“当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人试图对某件事达到共同理解,而为追求共享的意义所做的相互努力”(p.50)。倾听与听见是携手并进且无法分离的。 注:以上摘自贺琳.安德森《合作取向治疗》,文摘仅用于供大家学习研究之用。 |